
医院动态
热点资讯
住院结算是先用医保卡里的钱吗
有家健康网 2025-04-16阅读量:387
住院结算时,医保卡里的钱(个人账户余额)并非优先使用,而是先由医保统筹基金按规定比例报销,剩余部分再视情况使用个人账户或自费支付。具体结算顺序和规则如下:
医保统筹基金优先报销
住院费用首先进入医保统筹基金报销范围,按当地医保政策(起付线、报销比例、封顶线等)自动核算可报销金额。例如:总费用1万元,起付线800元,报销比例80%,则统筹基金支付(10000-800)×80%=7360元。个人承担部分的分摊方式
- 自付费用:统筹报销后剩余部分(如上述案例中的2640元)需个人承担。若医保卡个人账户有余额,部分城市允许用账户余额支付自付部分(如北京、上海),但并非强制优先使用。
- 自费项目:医保目录外的药品、检查等需全额自费,不可使用个人账户支付(如深圳等地政策)。
地域政策差异需注意
- 部分城市(如杭州)要求住院时个人账户余额仅能支付起付线,剩余自付部分需现金结算;
- 新农合或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通常无个人账户,住院费用直接按比例报销后自付现金。
提示:住院前可咨询医院医保办,确认当地结算规则。若需减少现金压力,可提前查询个人账户余额使用范围,或申请医保异地备案(跨省就医时)。
联系我们
-
门诊时间(全年无休)8:00-20:00
-
医院地址:厦门市湖里区湖里大道3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