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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疗养假的规定及天数

有家健康网 2025-04-15阅读量:1241

关于浙江疗休养假的规定及天数,综合相关文件信息整理如下:

一、疗休养时间规定

  1. 单次疗休养时长

    单次疗休养活动一般不超过5天(含在途时间),具体安排需结合单位实际,可灵活分批次、分时段实施。

  2. 跨省疗休养限制

    • 跨省疗休养人数不得超过当年参加疗休养职工总数的1/3;

    • 参加对象一般三年内不重复安排。

  3. 与年休假的关系

    • 疗休养假期不抵充职工年休假假期,但可结合双休日灵活安排短途多次疗休养。

二、疗休养经费标准

  1. 标准金额

    • 省域内疗休养:每人每天不超过600元,单次活动总费用不超过3000元/人·年;

    • 特殊地区(如日喀则):最高限价12000元/人(含交通、住宿等全费用)。

  2. 经费列支方式

    • 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在行政福利费允许范围内列支,标准提高至600元/人·天;

    • 国有企业参照执行,费用在成本费用中据实列支。

三、其他注意事项

  1. 政策调整

    • 2020年7月起,全省统一提高疗休养标准至600元/人·天,并允许分批次实施;

    • 2022年台州等地进一步鼓励灵活安排,支持分时段跨县域开展疗休养。

  2. 纪律要求

    • 需严格执行疗休养纪律,确保消费真实、票据合法、开支合规。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0-2025年浙江省关于职工疗休养的最新政策文件,具体执行以单位实际安排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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