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医院动态
医保400元以上报销
有家健康网 2025-04-14阅读量:7004
关于医保400元以上的报销政策,综合城乡居民医保和职工医保的报销规则如下:
一、门诊报销规则
报销比例
普通门诊 :在市域内一级及以下定点基层医疗机构(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就医,政策范围内费用报销比例达60%-85%;
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 :报销比例通常为40%-70%。
起付线与封顶线
不同级别医疗机构起付线不同:一级600元、二级400元、三级600元;
年度封顶线:普通门诊约150-360元(经济发达地区可达数百元)。
特殊病种保障
- 高血压、糖尿病等20种慢性病种,年度补偿额度最高960元(两种病种叠加可超1000元)。
二、住院报销规则
报销比例
一级医疗机构:90%-95%;
二级医疗机构:80%-90%;
三级医疗机构:60%-85%。
起付线与最高支付限额
起付线:一级300-500元、二级400-600元、三级600-1500元;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30万元。
大病保险与二次报销
起付线:大病保险6000元起,按60%-80%比例报销;
二次报销:个人负担超8000元部分按55%比例报销。
三、其他注意事项
缴费与待遇享受
缴费截止后3个月内需参保,过期需等待3个月重新享受;
城乡居民医保门诊报销标准为400元/年,职工医保无此限制。
异地就医
- 异地就医需办理转诊手续,报销比例可能降低10%-20%。
个人负担比例
普通门诊个人自付比例约30%-40%;
住院个人自付比例约10%-20%(视医保类型和地区)。
以上政策综合了不同地区的实施细则,具体比例和限额以当地医保部门规定为准。
联系我们
-
门诊时间(全年无休)8:00-20:00
-
医院地址:厦门市湖里区湖里大道3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