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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生育津贴领取条件及标准
有家健康网 2025-03-18阅读量:9749
在嘉兴,要领取生育津贴,需要满足以下条件和标准:
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这是领取生育津贴的基本资格,违反政策就无法享受津贴。
用人单位需按规定为职工参加生育保险 :且职工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需已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
生育津贴的计算标准 :
计算基数 :以职工生育或终止妊娠时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
计算天数 :
正常生育:享受98天生育津贴。
难产(含剖宫产):增加15天生育津贴。
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生育津贴。
流产情况 :
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享受15天生育津贴。
怀孕满4个月流产:享受42天生育津贴。
- 申领流程 :
用人单位在职工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次月起12个月内,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拨付生育津贴。
申请时需提供《嘉兴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出院记录等材料。
医保经办机构收到申请材料后,会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将生育津贴拨付给用人单位,再由用人单位发放给职工。
- 其他福利 :
顺产的一次性生育补贴为1700元,剖宫产的一次性生育补贴为3400元。
参加生育保险且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妈妈,顺产可获得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5%的一次性生育营养补助;难产或多胞胎的妈妈则可获得50%。
失业女性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可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顺产1500元,难产(含剖宫产)3000元。
建议:
确保在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前,用人单位已按规定为其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
了解并准备好所有必要的申请材料,以便顺利申请生育津贴。
关注当地政策变化,及时获取最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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