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诊指南

电话咨询

门诊时间(全年无休)8:00-20:00

甘肃武威过热费的最新规定

有家健康网 2025-04-14阅读量:4877

根据现有信息,甘肃武威市关于过热费的规定主要涉及以下内容:

一、过热费的收取标准

  1. 按比例收取

    • 地暖用户按一个供热期全额热费的 40% 收取;

    • 挂片用户按全额热费的 20% 收取。

  2. 收费起始时间

    • 新楼盘交付后头两年需强制供暖。

二、收费标准

  • 居民住宅:每月 4.6元/平方米

  • 机关/学校/医院:每月 6.0元/平方米

  • 工商企业:每月 6.75元/平方米

三、其他相关规定

  1. 供热责任与温度标准

    • 住宅用户室内温度不得低于 18℃ ,非住宅用户由双方约定;

    • 因供热单位责任连续停热超过24小时的,当日退还热费。

  2. 退费机制

    • 室温低于法定/约定温度2℃以内,按日退还日标准热费的 50%

    • 低于2℃以上,按日退还 100%

    • 退费需在采暖期结束后 一个月内 完成。

  3. 特殊情况处理

    • 2016年皇台一区25号楼未供暖期间(2018-2024年),用户需承担全额热费的40%(约5.44元/平方米)。

四、建议与注意事项

  • 若对过热费收取有疑问,建议联系供热单位(如武威市集中供热有限公司)核实具体条款;

  • 合同中可能对温度调节、报停条件等有详细约定,需仔细阅读。

以上信息综合了政府文件、供热管理办法及实际案例,供参考。

联系我们

  • 门诊时间(全年无休)8:00-20:00

  • 医院地址:厦门市湖里区湖里大道37号

有家健康网
医院地址:厦门市湖里区湖里大道37号
胃部疾病
健康资讯浅表性胃炎慢性胃炎糜烂性胃炎萎缩性胃炎反流性胃炎胃溃疡胃窦炎胃下垂食管炎
肠道疾病
结肠炎十二指肠炎直肠炎慢性肠炎十二指肠溃疡急性肠炎肠息肉胃肠功能紊乱
胃肠症状
口臭恶心呕吐便秘腹泻打嗝胃痛胃胀胃酸胃寒烧心胃出血消化不良
就医指南
来院路线
在线咨询
预约挂号
网站地图

ICP备案号:粤ICP备19122149号

本站内容仅供咨询参考,不代替您的医生或其他医务人员的建议,更不宜作为自行诊断或治疗依据,如果您对自己健康方面的问题有疑问,请及时到医院就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