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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生育保险报销范围和标准
有家健康网 2025-04-14阅读量:402
西藏生育保险报销范围包括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计划内生育的医疗费用、避孕、节育手术及终止妊娠的费用等。还覆盖产前诊断、检查、治疗、住院、手术等费用,以及因生育、终止妊娠、绝育引发的并发症医疗费用。
报销范围具体说明:
生育津贴:
- 顺产享受120天津贴(含产前15天),难产增加15天,多胞胎每胎增加15天,晚育第一胎增加30天。
- 津贴计算方式为用人单位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缴费工资÷30天×享受津贴天数。
医疗费用:
- 顺产报销标准为6000元,剖宫产为8000元,多胞胎每多生育一胎增加15%。
护理津贴:
- 职工配偶可享受15天护理津贴,按职工月平均缴费工资÷30天×15天计算。
一次性营养补助:
- 按全区上年度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发放。
不予报销范围:
- 医疗事故发生的费用;
- 胚胎移植费用;
- 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生育的费用;
- 非定点医疗机构生育费用;
- 产假期满后继续治疗费用及治疗其他疾病的费用。
注意事项:
- 参保职工需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并连续缴费满一年;
- 报销需提交就诊发票、住院清单、费用明细等材料。
总结
西藏生育保险政策为职工生育提供了全面保障,包括生育津贴、医疗费用报销及营养补助等。合理规划报销流程,确保符合条件即可享受相关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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