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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生育保险报销范围和标准

有家健康网 2025-04-14阅读量:402

西藏生育保险报销范围包括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计划内生育的医疗费用避孕、节育手术及终止妊娠的费用等。还覆盖产前诊断、检查、治疗、住院、手术等费用,以及因生育、终止妊娠、绝育引发的并发症医疗费用。

报销范围具体说明:

  1. 生育津贴

    • 顺产享受120天津贴(含产前15天),难产增加15天,多胞胎每胎增加15天,晚育第一胎增加30天。
    • 津贴计算方式为用人单位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缴费工资÷30天×享受津贴天数。
  2. 医疗费用

    • 顺产报销标准为6000元,剖宫产为8000元,多胞胎每多生育一胎增加15%。
  3. 护理津贴

    • 职工配偶可享受15天护理津贴,按职工月平均缴费工资÷30天×15天计算。
  4. 一次性营养补助

    • 按全区上年度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发放。

不予报销范围:

  1. 医疗事故发生的费用;
  2. 胚胎移植费用;
  3. 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生育的费用;
  4. 非定点医疗机构生育费用;
  5. 产假期满后继续治疗费用及治疗其他疾病的费用。

注意事项:

  1. 参保职工需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并连续缴费满一年;
  2. 报销需提交就诊发票、住院清单、费用明细等材料。

总结

西藏生育保险政策为职工生育提供了全面保障,包括生育津贴、医疗费用报销及营养补助等。合理规划报销流程,确保符合条件即可享受相关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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