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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探亲假2025年新规定

有家健康网 2025-04-14阅读量:108

根据云南省关于探亲假的规定,2025年探亲假政策与全国统一规定保持一致,具体如下:

一、探亲假天数标准

  1. 探望配偶

    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 30天 ,包含公休假日和法定节假日。

  2. 未婚职工探望父母

    • 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 20天

    • 因工作需要当年无法安排或职工自愿每2年探亲一次的,可累计使用,假期为 45天

  3. 已婚职工探望父母

    4年 给予一次探亲假,假期为 20天 ,同样包含公休假日和法定节假日。

二、其他注意事项

  1. 主体条件

    仅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及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可享受探亲假待遇。

  2. 时间条件

    职工需连续工作满 1年 方可享受探亲假。

  3. 事由条件

    • 与配偶不住且无法在公休假日团聚;

    • 与父母均不住且无法在公休假日团聚。

  4. 路费报销

    • 职工本人承担30%以内的路费,超过部分由单位负担;

    • 50岁以上职工乘飞机、轮船等可享受更高标准报销。

三、特殊情况说明

  • 分居情况 :新婚后与配偶分居满2年的,从第二年起可享受探亲假。

  • 特殊群体 :学徒、见习生、实习生等不享受探亲假。

以上规定综合了国务院原规定及云南省的实践操作,确保政策的统一性与灵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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