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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医疗互助金有哪些范围
有家健康网 2025-04-13阅读量:7452
大病医疗互助金的范围通常包括重大疾病保障和门诊/住院自付部分的报销,具体涵盖内容因地区政策而异,但综合权威信息可归纳为以下要点:
一、重大疾病保障范围
恶性肿瘤 (含甲状腺未分化癌)
急性心肌梗死
严重脑中风后遗症
重大器官移植术/造血干细胞移植术
冠状动脉搭桥术
严重慢性肾衰竭
多肢体缺失
急性重症肝炎/亚急性重症肝炎
严重颅内肿瘤
严重慢性肝衰竭
深度昏迷/瘫痪
双耳/双目失明
语言能力丧失
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
主动脉手术
严重慢性呼吸衰竭
严重克罗恩病/溃疡性结肠炎
不纳入保障的轻症 :如轻度癌症、轻度心梗,部分甲状腺癌(肿瘤小/未转移)。
二、门诊/住院自付部分报销范围
门诊医疗费用
在基本医疗保险起付线至封顶线最高支付额度内,职工自付部分的费用可按比例报销(普通职工20%、劳模/特困职工25%)。
住院医疗费用
首次住院扣除1300元,二次及以上住院分别扣除650元、325元起付线,后续按20%-95%比例报销。
封顶线以上费用可额外享受40%-80%报销,最高达4万元。
三、其他注意事项
缴费标准 :通常为职工年度缴纳50元互助金,即可享受保障。
救助额度 :单次救助金额从3026元到3万元不等,具体根据病种和地区政策确定。
报销流程 :需提供市级以上公立医院证明、医疗费用发票等材料。
以上内容综合了全国性政策及部分地区实践,具体以当地最新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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