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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职工医保报销比例
有家健康网 2025-04-13阅读量:1314
宿迁职工医保报销比例根据医疗机构级别和参保人员类型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住院报销比例
普通职工
一级医疗机构:96%
二级医疗机构:92%
三级医疗机构:88%
起付线标准:一级200元、二级400元、三级600元。
退休人员
累计缴费年限≥30年:三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提高至93%;
累计缴费年限20-30年:三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90%。
未按规定转外备案
- 报销比例降至70%。
年度报销限额
- 统筹基金年度报销限额为30万元,超出部分由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基金按90%报销。
二、门诊报销比例
普通门诊
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70%
二级定点医疗机构:65%
三级定点医疗机构:60%
退休人员在此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
门诊起付线与限额
起付线后报销比例分档:
一级:85%
二级:75%
三级:65%(2万元以下)或60%(2万元以上)。
三、其他注意事项
转外就医 :需办理备案手续,未备案报销比例70%;
特殊群体 :如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重度残疾人等,报销比例再提高5个百分点;
门诊慢性病/特殊病 :如高血压、糖尿病、肾病综合征等,报销限额和比例另行规定。
以上信息综合了宿迁市医保政策文件及政府公开数据,具体待遇以最新官方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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