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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慢病办理条件
有家健康网 2025-04-13阅读量:6033
吉林省慢病办理条件如下:
- 申报条件 :
患有特殊病种或慢性病种的患者,符合当地医保政策规定的条件。
参保人员患有当地医保所列慢性病种之一并符合诊断基本标准。
- 申报材料 :
患者需要携带身份证件、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
提供与申报病种相关的诊断书、病例检验报告单等。
填写《门诊慢特病保障待遇认定申请表》。
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原件和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与申报病种相关的住院病历复印件等。
- 申报流程 :
患者到医院就诊,医生根据患者病情填写特殊病种或慢性病种申请表。
患者携带申请表、身份证、医保卡等材料到当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申报手续。
参保人员向当地的定点医疗机构申请慢病待遇认定,并通过慢病资格鉴定。
定点医疗机构将相关表格和材料提交给医保科进行审核确认,并将信息录入系统。
- 注意事项 :
办理慢病的基本条件包括患十二种慢性病,如糖尿病、高血压等。
门诊慢性病可申报目录包括原发性甲状腺功能亢进症、原发性甲状腺功能减退症、结核病等。
办理慢病特病需要到定点医院进行慢性病鉴定,不合规费用不予报销。
建议:
具体申报条件和流程以当地医保政策为准,建议提前咨询当地医保部门或定点医疗机构获取详细信息。
准备齐全所需材料,并按照流程进行申请,以确保顺利享受慢病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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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地址:厦门市湖里区湖里大道3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