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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异地就医报销最新政策
有家健康网 2025-04-13阅读量:1445
根据吉林省医疗保障局及财政厅发布的最新政策,异地就医报销规定如下:
一、异地就医备案要求
备案类型
长期居住人员 :包括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及随同子女。
转诊和急诊人员 :因病情需要转诊至参保地外医疗机构,或因工作、旅游等在省内异地急诊治疗。
备案方式
- 可通过医保经办机构线上平台或线下渠道办理备案手续。
二、报销比例标准
支付比例档次
根据就医地点和医疗机构级别执行三档待遇:
一档 :执行参保地本地就医支付比例(如长春市一级医院60%);
二档 :在本地支付比例基础上降低10个百分点(如长春市二级医院50%);
三档 :在本地支付比例基础上降低20个百分点(如长春市三级医院30%)。
特殊地区政策
- 在北京、天津、上海、广州、深圳就医的参保人员,无论级别如何,报销比例均降低10个百分点。
三、起付线标准
一级医院 :500元起付线;
二级医院 :650元起付线;
三级医院 :800元起付线。
四、其他注意事项
直接结算
- 备案后可通过医保直接结算,结算前补办备案可享直接结算服务,结算后补办需申请手工报销。
报销限额
- 个人年度累计医疗费用超过20万元时,按最高支付比例(如65%)报销。
短期外出就医
- 出差、探亲等短期外出(如急性病、慢性病门诊维持治疗)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出差证明、病历等)。
五、政策调整说明
2022年新政策 :规范了异地就医备案流程,明确长期居住人员、转诊及急诊人员的待遇标准;
2024年调整 :进一步细化了报销比例档次,强化了医保经办机构的事中稽核机制。
以上政策适用于吉林省内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备案可通过医保官网或线下渠道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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