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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内社保还要不要转了

有家健康网 2025-03-18阅读量:7058

根据江苏省社保政策规定,省内社保转移政策如下:

一、基本养老保险

  1. 无需转移

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在江苏省内流动就业时,养老保险关系无需转移。参保年限和缴费基数可累计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也合并计算。

  1. 特殊情况处理

若参保人员为灵活就业人员,需在新的就业地重新办理参保登记。

二、医疗保险

  1. 随单位转移

医疗保险需随工作单位转移,当从某单位辞职后,原单位办理退工停保手续,新单位办理参保手续即可自动转移。

  1. 特殊情形

若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且未随单位转移,需在户籍地或新参保地办理参保登记。

三、其他险种

  • 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 :不随工作单位转移,需到新单位重新缴纳。

  • 公积金 :需在户籍地或新参保地重新办理参保登记。

四、转移流程(部分地区参考)

  1. 迁出手续 :在原参保地社保局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2. 迁入手续 :将凭证带回户籍地社保局办理新参保登记,或通过全省统一平台(如江苏智慧人社APP)办理转移合并。

总结

江苏省内社保转移政策以“养老保险无需转移、医疗保险随单位转移、其他险种视情况处理”为核心。建议参保人员根据自身就业状态和流动情况,结合当地社保局最新通知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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