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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城乡医保报销比例
有家健康网 2025-04-11阅读量:3352
海南城乡医保报销比例根据参保人群、医疗机构级别及医疗费用类型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普通门诊报销比例
起付标准
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10元
二级医疗机构:50元
三级医疗机构:100元
60周岁及以上:700元
报销比例
一级及以下:70%
二级:50%
三级:30%
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
60岁以下:500元
60岁以上:700元
二、住院报销比例
起付标准
一级:100元
二级:300元
三级:350元
报销比例
一级:90%
二级:75%
三级:65%
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
- 15万元
三、门诊慢性特殊疾病(两病)报销比例
起付标准 :0元
报销比例 :
一级及以下:60%
二级:50%
三级:70%
封顶线 :每年4000元(高血压)或6000元(糖尿病),两种疾病合并则700元
四、大病保险报销比例
起付线 :8000元
报销比例 :
8000-24000元:60%
24000-40000元:65%
40000-56000元:70%
56000-72000元:75%
72000-88000元:80%
88000元以上:85%
封顶线 :30万元
五、特殊群体优惠政策
特困供养人员、孤儿等 :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
老年人(60岁以上) :门诊起付线降低50%,取消封顶线
异地就医 :未备案降低20个百分点
六、其他说明
门诊慢性特殊疾病门诊 :部分疾病按定额报销,部分按住院比例报销
最高支付限额 :年度内累计超过15万元(普通医保)或30万元(含大病保险)后,个人自付比例提高
以上政策综合了2020年统一制度及后续调整,具体执行以最新官方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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