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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社保生育津贴发几个月

有家健康网 2025-04-11阅读量:7351

青岛生育津贴的发放期限根据生育类型和当地政策规定执行,具体如下:

一、生育津贴计算标准

  1. 基础产假天数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生育津贴(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 顺产:98天

    • 难产(含剖宫产):增加15天

    • 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

  2. 流产产假天数

    • 妊娠未满2个月流产:15天

    • 妊娠2个月以上不满3个月:20天

    • 妊娠3个月以上不满4个月:30天

    • 妊娠4个月以上流产/引产:42天

二、生育津贴发放期限

生育津贴的支付期限与产假期限一致, 自职工生育或终止妊娠次月起计算 ,至产假结束且审核通过后次月发放。

三、特殊情况说明

  1. 材料审核时效

    需在生育或终止妊娠后12个月内提交材料并审核通过,逾期可能影响发放。

  2. 自动到账试点范围

    部分区域实现信息互联互通后,生育津贴可自动从医保系统转入用人单位账户,再由单位发放,但尚未全面推广。

四、总结

青岛生育津贴通常为 98天基础产假+难产/多胞胎增假 ,总天数根据生育情况确定。津贴按职工生育时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具体金额由单位申报并转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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