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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户报销在哪个部门
有家健康网 2025-04-11阅读量:8338
低保户医疗费用报销涉及两个主要报销渠道,具体如下:
一、医疗救助报销(主要报销渠道)
报销部门
低保户需前往当地民政局的 低保科 或 社会救助科 办理医疗救助报销。部分地区可能将部门名称统一为"社会救助科"。
报销流程
提交身份证、户口本、低保/低收入证、住院费用明细清单、病历等材料。
先通过医保报销个人自费部分,剩余自费金额需达到当地规定的起付线(如65%比例报销,封顶3.5万元)。
二、新农合/医保报销
报销部门
低保户需先通过 新农合 或 城镇职工医保 报销个人自费部分。具体操作由当地医保中心或乡镇卫生院医保办办理。
报销比例与限额
新农合/医保报销比例通常为65%,年累计报销限额3.5万元。
重大疾病等特殊情况下可申请二次报销,二次报销比例一般为40%,年累计限额2500元。
三、注意事项
政策差异 :不同地区对报销比例、封顶线等具体标准存在差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民政部门或医保中心。
材料准备 :需确保所有材料齐全,如住院病历、诊断证明、费用明细等。
二次报销 :若首次报销后自费部分超过封顶线,可向民政局申请二次报销。
建议低保户优先通过医保报销个人自费部分,剩余部分再申请医疗救助。若对流程有疑问,可拨打当地民政部门或医保中心的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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