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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医保可以报销多少
有家健康网 2025-04-11阅读量:7247
江门医保报销额度和比例根据医疗机构的等级、治疗类型及参保类型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住院报销待遇
起付标准
江门市内 :
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500元
二级定点医疗机构:600元
三级定点医疗机构:900元
江门市外 :
转诊后:一级及以下65%、二级70%、三级55%
未转诊:一级及以下65%、二级60%、三级45%
报销比例
江门市内 :
一级及以下:85%
二级:80%
三级:65%
江门市外 :
转诊后:一级及以下75%、二级70%、三级55%
未转诊:一级及以下65%、二级60%、三级45%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 合计(医保+大病保险):54万元
二、普通门诊报销待遇
报销范围
- 仅限江门市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或儿童专科定点医疗机构。
报销比例
- 普通门诊每人每年最高报销额为150元。
三、其他特殊说明
慢性病种报销
肝硬化:4400元/年
肝炎:3200元/年
肺结核:1800元/年
高血压:3000元/年。
异地就医备案
- 省外就医需备案,未备案直接按45%比例报销。
新生儿参保待遇
缴费1年: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标准的50%
连续缴费2年: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标准的70%。
四、注意事项
费用报销范围 :仅限医保目录内的药品、诊疗项目及服务。
年度限额 :未达上限不可结转下年使用。
特困人员 :60周岁以上老人等特殊群体可享零起付标准,报销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
以上信息综合了2016-2024年江门市医保政策调整内容,具体以最新官方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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