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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生育津贴最新政策

有家健康网 2025-04-10阅读量:4281

根据2025年最新政策,辽宁生育津贴的申领条件、计算标准及注意事项如下:

一、申领条件

  1. 参保要求

    • 用人单位需为职工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0个月(含)且期间无中断;

    • 女职工需符合国家及地方计划生育政策。

  2. 待遇范围

    • 包括正常生育津贴、流产津贴、引产津贴及男职工护理假工资。

二、计算标准

  1. 生育津贴公式 $$
    生育津贴 = \frac{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 \times 产假天数
    $$

    • 基数确定 :以职工生育或手术时所在单位上年度在职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若低于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则按60%计发,高于300%按300%计发。
  2. 产假天数

    • 正常生育 :98天(含产前15天);

    • 难产(剖宫产等) :增加15天;

    • 多胞胎 :每多1个婴儿增加15天;

    • 流产

      • 怀孕未满4个月:15天产假及津贴;

      • 怀孕满4个月:42天产假及津贴。

三、申领流程与材料

  1. 申报时效

    • 生育/手术需在婴儿出生后18个月内申报,计划生育手术需术后6个月内办理。
  2. 所需材料

    • 基础材料:《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身份证、出生医学证明等;

    • 特殊情形补充:难产证明、失业登记证(失业人员)等。

四、其他注意事项

  1. 政策调整

    • 2025年1月1日起,沈阳取消住院分娩起付标准,按医院等级比例报销,产前检查补贴调整为限额支付(最高1500元,比例60%)。
  2. 不享受条件

    • 计划外生育、非婚生育、因违法行为终止妊娠等情形不享受生育津贴。

以上政策综合了生育津贴的计算、申领及最新调整内容,确保符合政策规定的职工能够及时申领相关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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