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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河北城乡居民报销比例
有家健康网 2025-03-17阅读量:7379
根据2024年河北省城乡居民医保政策,报销比例及标准如下:
一、门诊待遇
- 门诊报销比例
- 在县域内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下辖定点卫生室门诊就医,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达50%,年度最高报销限额200元。
- 门诊慢特病待遇
- 通过网上申报认定后,门诊慢特病患者可享受更高比例报销(具体比例未明确提及,但属于门诊保障范畴)。
二、住院待遇
- 报销比例标准
乡镇卫生院 :90%
一级定点医疗机构 :90%
二级定点医疗机构 :80%
三级定点医疗机构 :65%。
- 起付标准
乡镇卫生院 :首次住院100元,第二次住院50元;
一级定点医疗机构 :首次400元,第二次200元;
二级定点医疗机构 :首次500元,第二次250元;
三级定点医疗机构 :首次1200元,第二次600元。
-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 全年累计最高报销30万元。
三、其他特殊政策
- 跨省临时外出住院
- 报销比例在正常待遇基础上下降10个百分点(如一级80%、二级70%等)。
- 大病保险
- 个人负担超过1万元时,首段报销比例60%,最高90%;年度最高报销30万元。
- 医疗救助资助
- 特困人员、低保对象等给予全额或60%资助,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确定。
四、其他说明
职工医保 :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调整后,2024年1-6月按5642元/月的6%缴费。
药品报销 :乙类药品需先自付5%后再报销。
以上政策综合了2024年全省统一调整及部分地区细则,具体执行以当地最新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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