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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病休假的规定

有家健康网 2025-04-10阅读量:8773

关于病休假的规定,综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一、病假申请与证明

  1. 常规病假

    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需休息时,应提供医保定点医院出具的病休证明(含主诊医师签字、医院公章)及诊断病历、费用清单等材料,由本人办理休假手续。

  2. 突发疾病病假

    突发疾病无法及时就医的,可先口头请假并说明情况,后续补办手续。

二、病假工资待遇

  1. 计算基数

    • 若劳动合同或集体合同未约定,按职工正常出勤月工资的70%确定;

    • 若存在约定或集体协议,按约定或协议标准执行。

  2. 支付标准

    根据工龄确定病假工资比例:

    • 连续工龄不满10年:70%;

    • 10-20年:80%;

    • 20-30年:90%;

    • 30年以上:95%。

  3. 最低工资标准

    病假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且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本身。

三、医疗期规定

  1. 医疗期时长

    根据工龄确定:

    • 10年以下:3个月;

    • 10-20年:6个月;

    • 20-30年:9个月;

    • 30年以上:12个月以上,20年以上可达24个月。

  2. 工资计算周期

    医疗期按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 3个月:6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

    • 6个月:12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

    • 9个月:15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

    • 12个月:18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

    • 18个月:24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

    • 24个月:30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

四、其他特殊规定

  1. 年休假影响

    累计病假超过规定期限(如1年未休满10天、10年未休满3天等)将影响当年年休假享受。

  2. 劳动关系维护

    病假期间劳动合同继续有效,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关系,且需依法缴纳社保。

  3.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病假工资标准可能更高:

    • 2个月以内:原工资;

    • 超过2个月:10年以下90%、10年以上80%;

    • 超过6个月:10年以下70%、10年以上80%。

五、注意事项

  • 具体比例可能因地区政策或企业规定有所浮动,建议结合实际情况咨询当地劳动部门或人力资源机构;

  • 若对待遇有疑问,可要求用人单位提供工资条或集体协议作为依据。

以上内容综合了《劳动法》《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及国家机关特殊规定,适用于企业及机关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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