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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医保可以亲属共用能报销
有家健康网 2025-04-09阅读量:9504
根据山东省医保政策,医保个人账户的资金在一定范围内可以用于近亲属的医疗费用报销,具体分为以下情形:
一、支付近亲属参保费用
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长期护理保险个人缴费
职工可将个人账户余额授权给配偶、子女、本人父母及配偶父母使用,用于支付近亲属参加居民医保或长期护理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
二、支付近亲属住院个人负担费用
省直医保协议定点医院
近亲属在协议医院住院时,可通过医院POS机直接刷卡支付其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
非省直医保协议定点医院
需由职工本人申请,通过银行支取或转账方式支付近亲属住院期间个人负担的费用。
三、其他注意事项
共济账户绑定 :需通过“爱山东”平台或医保经办机构完成绑定,最多可同时绑定7名近亲属。
费用范围 :仅限医保目录内的个人自付部分,门诊、住院等符合规定的费用均可使用。
操作方式 :近亲属就医时直接结算,无需额外申请;购药时自动抵扣账户余额。
四、政策依据
以上内容综合山东省医疗保障中心发布的政策文件及“爱山东”平台操作指南,确保权威性和时效性。
若需办理绑定或查询,可通过以下方式:
登录“爱山东”APP或官网,进入“家庭个账共济”服务页面;
拨打医保热线12333咨询;
前往当地医保经办机构窗口办理。
以上信息综合了医保政策文件及官方操作指南,确保准确性和实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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