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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农村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有家健康网 2025-04-08阅读量:2485
根据2023年最新政策及权威信息,广东省农村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如下:
一、门诊报销比例
村卫生室/村中心卫生室
报销比例:60%
限制条件:门诊处方药费每贴限额1元。
镇卫生院
报销比例:40%
限制条件:门诊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二级医院
报销比例:30%
限制条件:门诊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三级医院
报销比例:20%
限制条件:门诊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二、住院报销比例
镇卫生院 :60%
二级医院 :40%
三级医院 :30%。
三、其他特殊说明
大病保险
起付线降低并统一,报销比例由50%提高至60%;
5001-10000元补偿65%,10001-18000元补偿70%。
门诊统筹补充
- 部分地区(如广州)三级医院门诊报销比例可达55%,特定疾病(如儿童先心病、肺癌)最高70%。
报销年限
- 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年限额5000元。
四、注意事项
具体比例可能因地区政策调整,建议参保人咨询当地医保部门;
住院报销需符合医保目录,自费部分超过起付线方可报销;
大病救助覆盖贫困人口,比例达80%以上。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3年最新政策文件及权威平台数据,供参保人员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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