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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保多少钱进入大病报销
有家健康网 2025-04-08阅读量:7945
每人每年115元
居民医保的大病报销政策如下:
- 筹资标准 :
- 大病保险实行省级统筹,全省统一筹资标准。从2024年1月1日开始,大病保险筹资标准在90元基础上提高25元,达到每人每年115元。
- 人员范围 :
- 大病保险保障对象为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住院及门诊慢性特殊疾病费用按现行基本医保政策规定报销后,参保人员个人自负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年度内超过大病保险起付线5000元以上的部分纳入大病保险报销范围。
- 报销政策 :
- 大病保险起付线一年只计一次,不再按住院、门诊慢性特殊疾病、意外伤害等情形区分。年内累计未达到报销标准的,不得结转下一年度。当次或累计进入大病保险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达到大病保险起付线时,报销时均从最低档报销比例(60%或65%)起步,按当次剩余政策范围内金额分段报销。
- 支付比例 :
-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不设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以上的政策范围内费用0—1万元(含1万元)报销60%;1—2万元(含2万元)报销65%;2—5万元(含5万元)报销70%;5万元以上的部分报销75%。
- 起付线调整 :
- 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和农村返贫致贫人口年度内大病保险起付线调整为2500元。
居民医保的大病报销政策包括每人每年115元的筹资标准,起付线为5000元(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和农村返贫致贫人口为2500元),报销比例根据医疗费用金额分段累计计算,不设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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