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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社保生育津贴怎么领取
有家健康网 2025-04-08阅读量:4412
广西社保生育津贴的领取流程如下:
个人垫付费用 :参保人员需要先垫付生育医疗费用。
单位申报 :自出院或结付医疗费之日起5个月内,参保人员需向所属单位提交申报手续。单位经办人需携带相关资料,到市医保中心医保业务综合服务厅指定窗口办理报销手续。
生育津贴申请 :用人单位在职工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结束后12个月内,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拨付生育津贴。申请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身份证
结婚证
户口簿
生育证明
出院记录或门诊病历或疾病诊断证明
参保人员的银行账户
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或生育登记证或再生育证。
- 审核与发放 :医保经办机构收到申请后,会对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审核通过后,生育津贴将按规定标准发放到用人单位账户,再由单位转交给职工。
注意事项:
生育津贴一般在生育后的一个月内申请,超过一个月可能会影响申请结果。
参保职工必须正常缴纳生育保险并符合待遇条件。
婴儿出生后3个月内,需将相关材料交至女方单位人力资源部,然后到爱人单位盖章并双方签字,最后女方单位每月5日至25日报社保申报,资金到账后发给本人。
可通过“广西医保”APP进行线上申报,按照系统提示逐步操作,轻松完成申请流程。
建议:
建议参保人员提前准备好所有所需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请,以确保生育津贴能够顺利发放。
用人单位应按时为职工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以确保职工能够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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