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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光剩下大病额度
有家健康网 2025-04-08阅读量:17
根据城乡居民医保政策,当医保额度(包括大病保险)用完后,超出部分的医疗费用需由参保人个人承担。具体说明如下:
一、医保额度用完后的自费规则
门诊费用
居民医保个人账户余额用完后,普通门诊费用需全额自费。
住院费用
首先由基本医疗保险报销,个人自付部分按比例承担(通常为20%-30%);
超出基本医保报销范围的费用,若符合大病保险条件,可申请二次报销。
二、大病保险的报销规则
报销比例分段
1.1万元—10万元 :按60%比例报销;
10万元—20万元 :按65%比例报销;
20万元—30万元 :按70%比例报销;
30万元以上 :部分特殊人群(如特困人员)可能享受更高比例报销。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通常为40万元,特殊人群(如低保、返贫人口)可免限。
三、其他注意事项
异地就医 :已备案的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按参保地政策执行,未备案者报销比例可能降低10%-20%;
商业补充保险 :建议购买百万医疗险等商业险种,可覆盖社保报销后的高额费用。
四、建议
若医保额度已用完且存在高额医疗费用,建议:
尽量选择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以降低自费比例;
提前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联系商业医疗险了解保障范围。
以上政策以2025年最新文件为准,具体执行可能因地区存在差异,建议咨询当地医保部门(如12393热线)获取实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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