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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检定规程可以由 制定
有家健康网 2025-04-08阅读量:484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及相关法规,计量检定规程的制定主体可分为以下三类:
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
负责制定国家计量检定规程,这些规程具有全国统一适用性,是计量器具特性评定的法定技术依据。
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
对于尚无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的计量器具,国务院相关主管部门可制定部门计量检定规程,这些规程仅适用于本部门管理的计量器具。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
在国家及部门计量检定规程缺失的情况下,省级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可制定地方计量检定规程,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的计量器具。
补充说明
部分资料提到“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参与规程起草(如华测集团),但这类机构主要承担检定任务,而非规程制定。
计量检定必须执行相应的检定规程,未制定规程的计量器具不得用于贸易、安全等领域。
以上分类和职责划分确保了计量检定工作的规范性和统一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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