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诊指南

电话咨询

门诊时间(全年无休)8:00-20:00

消防不合格已营业要罚钱吗

有家健康网 2025-04-08阅读量:9912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消防不合格且已营业的场所或单位,需承担以下法律责任:

一、行政处罚

  1. 责令停业或停产停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检查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消防救援机构可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停产停业。例如,某桌球室因消防问题被罚款4万元并停业整顿,练歌广场因擅自营业被罚款16.5万元。

  2. 罚款金额

    • 一般场所:5000-50000元

    • 严重情节:30万元以下

    • 特殊案例:擅自营业的练歌广场罚款16.5万元。

  3. 备案或验收处罚

    建设工程未依法备案或验收不合格的,住建部门可责令改正并罚款5000元以下。

二、其他法律责任

  1. 没收违法所得

    若存在销售不合格消防产品的行为,需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例如,某消防器材经营部因销售不合格水带被罚款1160元并没收违法所得。

  2. 刑事责任

    生产、销售金额达5万-20万元的消防产品不合格产品,或涉及人员伤亡的,可能面临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200%的罚金。

三、补充说明

  • 整改要求 :消防部门会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改正的将加重处罚。

  • 责任主体 :单位需对直接责任人和其他责任人处以罚款,个人经营主体则主要承担经济处罚。

消防不合格且已营业的场所或单位,不仅需承担高额罚款,还可能面临停业整顿、没收违法所得等处罚,严重者将触犯刑法。

联系我们

  • 门诊时间(全年无休)8:00-20:00

  • 医院地址:厦门市湖里区湖里大道37号

有家健康网
医院地址:厦门市湖里区湖里大道37号
胃部疾病
健康资讯浅表性胃炎慢性胃炎糜烂性胃炎萎缩性胃炎反流性胃炎胃溃疡胃窦炎胃下垂食管炎
肠道疾病
结肠炎十二指肠炎直肠炎慢性肠炎十二指肠溃疡急性肠炎肠息肉胃肠功能紊乱
胃肠症状
口臭恶心呕吐便秘腹泻打嗝胃痛胃胀胃酸胃寒烧心胃出血消化不良
就医指南
来院路线
在线咨询
预约挂号
网站地图

ICP备案号:粤ICP备19122149号

本站内容仅供咨询参考,不代替您的医生或其他医务人员的建议,更不宜作为自行诊断或治疗依据,如果您对自己健康方面的问题有疑问,请及时到医院就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