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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计划生育假最新规定

有家健康网 2025-04-08阅读量:1084

以下是海南省计划生育假的最新规定:

  1. 女性产假:除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外,增加3个月产假。所以目前海南省最多可以休190天,最少可以休188天,具体要看一个月的天数。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的,每多生一个婴儿,产假增加15天。所以具体的天数还得根据这两方面来评估,你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选择。

  2. 男方陪产假:如果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女方产假期间,男方也享受15天陪产假,也叫护理假,这个假期的意义在于丈夫们要好好照顾宝妈,这个假期可以一次休完,也可以分多次休,可以是分娩前,也可以是分娩后。护理假期间,工资照发,享受全职待遇。

  3. 夫妻育儿假:夫妻双方只要按照规定生育子女,在子女0-3周岁期间,每年享受共计10天的育儿假。育儿假期间,工资照常发放,享受全职待遇。

  4. 产后哺乳假:用人单位应当在每日工作时间内为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哺乳时间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假不影响晋职、晋级、提薪、评聘专业技术职称和计算工龄。

以上就是海南省计划生育假的最新规定。需要注意的是,这些规定可能会随着相关政策的变化而更新,请您在实际操作中关注最新的官方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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