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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产检假2025年新规定

有家健康网 2025-04-07阅读量:3546

98天产假+60天护理假

根据2025年北京市关于产检假的新规定,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调整,主要规定如下:

一、产假时长

  1. 基础产假

    女职工生育享受 98天产假 ,通常从分娩前半个月开始计算,至产后2个半月结束。

  2. 难产/剖宫产延长产假

    • 若分娩为难产或剖宫产,产假可增加 15天

    • 多胞胎生育每多1个婴儿,额外增加15天产假。

  3. 流产产假

    • 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 15天产假

    • 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 42天产假

二、产假期间待遇

  1. 工资发放

    • 产前检查时间计入劳动时间,无需额外申请;

    • 产假期间工资按 80% 发放,生育津贴按实际工资计算;

    • 难产或剖宫产可申请 2.5个月产前假 (含15天基础产假+15天延长产假),工资同样按80%发放。

  2. 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按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用于补贴产假期间的基本生活费用。

三、其他注意事项

  1. 产检假与陪护假

    • 丈夫可享受 10天陪护假 ,需提供医疗机构证明;

    • 若配偶为男性,陪护假不计入职工假期统计。

  2. 政策调整

    • 2025年政策延续了2024年将医事服务费(挂号费)纳入生育保险报销范围,且不设金额上限;

    • 北京市门诊产检费用报销上限为3000元,超出部分按比例报销。

以上规定综合了国家法律法规及北京市地方政策,确保女职工在生育期间获得充分保障。建议用人单位依法履行相关义务,保障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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