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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医保个人账户给家人怎么用
有家健康网 2025-03-17阅读量:2618
北京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可用于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及近亲属在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个人自付费用,但需通过备案和指定操作流程实现。具体操作及注意事项如下:
一、使用范围
- 支付对象
可用于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在定点医药机构的个人自付费用。
- 资金用途
包括门诊、住院、药品等符合个人账户使用范围的费用,且需先使用参保人员本人个人账户资金,再按备案顺序使用其他共济对象的个人账户资金。
二、操作流程
- 线上操作
登录北京医保公共服务平台([fw.ybj.beijing.gov.cn])或“京通”小程序,进入“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模块,添加共济对象并提交备案。
通过支付宝、微信搜索“京通”小程序,按指引完成绑定。
- 线下操作
拨打当地医保经办机构电话或前往窗口,提交参保人员及共济对象的身份证件,现场完成备案。
三、注意事项
- 参保要求
共济对象需为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若涉及外地参保人员(如父母在外地参保),则无法使用个人账户资金。
个人账户资金仅限绑定人员使用,不可直接转移给他人。
- 使用原则
- 满足“绑定优先”原则,即先使用参保人员本人个人账户资金,再按顺序使用其他共济对象的资金。
- 特殊情况处理
- 若添加的共济对象显示“暂停参保”,需确认其参保状态是否正常,或等待系统同步更新。
四、常见问题
备案后仍无法使用 :检查是否完成实名认证,或尝试重新提交备案。
跨区操作 :不同区操作界面可能略有差异,建议优先使用北京医保公共服务平台。
通过以上步骤,参保人员可灵活使用个人账户资金,缓解家庭医疗负担。若需进一步确认操作细节,可咨询当地医保经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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