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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市职工医保报销比例
有家健康网 2025-03-17阅读量:6080
根据庆阳市医疗保障政策调整情况,职工医保报销比例如下:
一、职工补充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 报销比例调整
自2023年7月1日起,城镇职工补充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提高至 90% (以出院时间为准)。
- 支付限额
年度支付限额从30万元提高至 40万元 ,适用于2023年7月1日及以后参保人员。
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报销比例
- 门诊报销比例
参保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时,政策范围内费用按比例报销:
一级医疗机构85%
二级医疗机构75%
三级医疗机构65%。
- 年度保障额度
普通门诊最高支付限额为 120元 ,家庭成员间不可调剂使用且年度不结转。
- 连续参保激励
连续参加城乡居民医保2年及以上,报销比例每年提高1个百分点,最高累计提高5个百分点(如2025年待遇享受期可享97%报销比例)。
三、其他说明
省外就医报销 :按异地就医备案类型调整报销比例(具体比例需参考最新政策文件)。
门诊慢特病与谈判药品 :门诊共济保障不占用门诊慢特病或国家谈判药品待遇额度,市内、市外保障标准一致。
以上政策调整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2024年、2025年连续参保人员可享受额外报销比例提升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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