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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社保异地分娩报销标准
有家健康网 2025-03-17阅读量:521
珠海社保异地分娩报销标准如下:
一、报销比例与支付限额
- 参保满12个月且办理生育就医确认手续
在市内非定点医疗机构或市外生育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分娩,报销比例达60%。
若超过1万元部分按核定标准报销,低于定额标准按实际报销。
- 参保未满12个月或未办理生育就医确认手续
- 报销比例降至50%,其他规则同上。
二、其他注意事项
- 异地分娩的特殊情况
- 若在非定点医院急诊或产假期间发生流产、产科并发症等,均按核定标准报销。
- 生育津贴计算
以女职工产前或手术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为计发基数,生育津贴标准为:
正常生育:3个月
难产/剖腹产:增加半个月
7个月以下流产:1.5个月。
- 其他报销情形
- 部分费用(如手术费、药品费)可能通过居民医保报销,需符合起付标准及支付比例。
三、报销流程建议
办理生育就医确认手续,获取《生育服务证》;
选择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并保留好医疗费用发票、病历等材料;
通过珠海社保中心或指定平台提交报销申请,审核通过后按比例报销。
以上信息综合珠海社保政策及生育保险相关规定,具体操作以最新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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