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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比例报销标准
有家健康网 2025-03-17阅读量:5384
广东农村合作医疗的报销比例和标准为:
- 门诊补偿 :
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
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三级医院就诊报销2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中药发票附上处方每贴限额1元。
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年限额5000元。
- 住院补偿 :
报销范围包括药费、辅助检查(如心脑电图、X光透视、拍片、化验、理疗、针灸、CT、核磁共振等)和手术费(超过1000元的按1000元报销)。
60周岁以上老人在镇卫生院住院,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
报销比例: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三级医院报销30%。
- 大病补偿 :
镇风险基金补偿:凡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住院病人一次性或全年累计应报医疗费超过5000元以上分段补偿,即5001-10000元补偿65%,10001-18000元补偿70%。
镇级合作医疗住院及尿毒症门诊血透、肿瘤门诊放疗和化疗补偿年限额1.1万元。
建议:
建议参保人了解最新的报销政策,以便在就医时能够充分利用政策优惠,减轻经济负担。
注意医院级别和就医地的差异,因为这些因素会影响报销比例。
定期关注政策更新,因为报销标准可能会随时间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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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地址:厦门市湖里区湖里大道3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