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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农村合疗报销比例
有家健康网 2025-03-17阅读量:7451
榆林农村合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报销比例如下:
- 普通门诊统筹 :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支付比例为60%。
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支付比例为70%。
- 急诊抢救 :
- 参保居民因急诊抢救产生的医药费用按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政策执行,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须在3个工作日内告知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门诊抢救后转住院治疗的,门诊抢救的医疗费用纳入本次住院结算。
- 住院报销 :
市内医院 :
一级医院:支付比例为80%。
二级医院:支付比例为75%。
三级医院:支付比例为55%。
市外异地就医 :
一级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支付比例为60%。
二级医院:支付比例为50%。
三级医院:支付比例为40%。
- 门诊慢特病 :
- 具体报销比例和限额根据榆林市医疗保障局的相关规定执行。
- 大病补偿 :
- 针对当年自负费用达到和超过3万元的大病患者实行二次救助,最高可获补助20万元。
- 其他 :
- 符合补偿范围的门诊医药费用,按70%予以补偿,每人每日封顶40元。每人每年累计补偿限额为140元,普通门诊当年累计结余部分结转下年使用。
建议:
- 榆林农村合疗的报销比例较为详细,涵盖了普通门诊、急诊抢救、住院、门诊慢特病和大病补偿等多个方面。建议患者在就医时,尽量选择定点医疗机构,以享受更高的报销比例和更便捷的医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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