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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异地医保报销政策
有家健康网 2025-04-03阅读量:4993
贵州省异地医保报销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省内异地就医住院待遇 :
起付线 :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100元,二级医疗机构400元,三级医疗机构800元。
报销比例 :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80%,二级医疗机构75%,三级医疗机构60%。
- 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待遇 :
经备案 :
起付线: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400元,二级医疗机构800元,三级医疗机构1500元。
报销比例: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75%,二级医疗机构70%,三级医疗机构60%。
未经备案 :
起付线: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600元,二级医疗机构1000元,三级医疗机构1800元。
报销比例: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70%,二级医疗机构65%,三级医疗机构50%。
- 异地安置就医报销 :
报销比例:具体比例未明确,但通常省内异地就医的报销比例与省内普通住院待遇相同。
报销截止期限:一般为次年4月份,单位必须在3月30日前申报上一年的异地安置就医人员就诊单据。
- 跨市医保报销流程 :
直接结算 :在开通医保服务的医院进行直接结算,提供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等信息即可完成报销。
备案后报销 :在异地就医备案后,可以通过医保服务窗口、拨打电话或网上办理等方式进行报销。
- 其他相关规定 :
异地就医人员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大额医疗救助或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和个人账户支付的,实行“一站式”直接结算。
异地普通门(急)诊医疗费用和异地定点零售药店购药费用只能使用个人账户支付,未建个人账户或个人账户余额不足的,由参保人员个人现金支付。
建议:
提前备案 :为了确保顺利报销,建议参保人员提前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了解政策 :参保人员应详细了解异地就医的报销政策和流程,以便在需要时能够及时、准确地办理相关手续。
保留凭证 :在异地就医过程中,务必保留好所有相关的医疗费用凭证和资料,以便报销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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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时间(全年无休)8:00-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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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地址:厦门市湖里区湖里大道3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