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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海南万宁分娩补贴注意事项
有家健康网 2025-04-03阅读量:1795
2025年海南万宁分娩补贴相关政策注意事项
1. 新生儿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全额资助
- 资助对象: 2025年1月1日零时以后出生的海南省户籍新生儿,以及在海南省医疗机构内出生的自愿参加海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外省户籍新生儿。
- 资助标准: 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90天(含90天)内参加海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资助参保标准按照出生之日当期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确定,享受自出生之日起当年度和次年度海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相应待遇。
- 资助条件: 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90天(不含90天)后但在出生当年参加海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资助参保标准按照出生当年度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确定,享受自参保登记之日起至当年底海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相应待遇。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90天(不含90天)后,且跨年度办理参保登记的不予资助。
2. 三孩育儿补贴
- 补贴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家庭按其合法生育的三孩一次性补贴5000元。
- 补贴条件:
- 夫妻双方均为万宁市户籍(夫妻一方属我市户籍,且居住我市超半年以上)合法生育三孩的。
- 2023年3月31日《实施方案》文件印发后合法生育三孩的。
- 孩次按夫妻共同生育的子女数计算,再婚夫妻再婚前生育的子女、夫妻依法收养的子女、已死亡的子女或失踪且经法定程序宣告死亡的子女不计入子女数。
- 申报方式:
- 申报地: 符合条件的家庭,夫妻双方填写《万宁市三孩育儿补贴申报表》向男方户籍所在地村(社区)提出申请。申请时夫妻已离婚或夫妻中一方死亡的,向孩子监护人的户籍所在地村(居)委员会提出申请。
- 申报资料: 夫妻双方及子女户口本、夫妻双方结婚证、合法生育的第三孩的出生医学证明、合法生育的第三孩的生育服务登记回执(生育证)等。
- 申报时间: 符合条件的家庭可在生育后进行申报,生育当年未申报的,原则上可在该孩三周岁以内申请补发。
- 资格审核: 市镇村三级明确专人负责资格审核工作,由村(居)委员会初审,镇(区)复核,市卫生健康委审批。
3. 生育津贴
- 领取条件:
- 符合计划生育方案。
- 缴纳生育保险满一定期限,大部分地区要求连续缴纳生育保险满12个月,部分地区可能有所差异。
- 生育期间处于参保状态,生育当月及之前需连续缴纳生育保险,切记生育期间不能中断参保。
-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结婚证、生育证明、医院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等。
- 发放标准: 生育津贴的发放标准主要与产假天数、所在地区、个人工资水平等因素有关。
- 计算公式: 生育津贴=上年度单位月平均工资÷30×产假天数。
以上是2025年海南万宁分娩补贴的相关政策和注意事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具体问题,建议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专业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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