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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社保政策规定
有家健康网 2025-03-16阅读量:8765
湖南省社保政策规定涉及多个险种和群体,以下为综合整理:
一、基本养老保险
- 单位及职工补缴
2025年12月31日前欠费按原基数补缴,未参保或基数不足的按职工实际工资核定,困难企业可免收滞纳金。
灵活就业人员补缴需提供劳动合同、工资发放明细等材料。
- 退休人员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处理
- 达到退休年龄但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可按补缴时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或100%、以20%的比例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也可逐年缴纳。
- 缴费基数标准
- 2025年全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下限为4308元/月,上限为7180元/月,灵活就业人员可在4308-21540元/月自主选择。
二、其他险种
- 医疗保险
- 单位缴费比例8.70%(2025年数据),个人缴费比例2%;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比例2%。
- 失业保险
- 单位缴费比例0.70%,个人缴费比例0.30%。
- 工伤保险
- 单位缴费比例0.90%。
- 生育保险
- 通常包含在医疗保险中,单位缴费比例0.8%。
- 新农保(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 参保条件:年满16周岁未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缴费标准分五档,待遇按个人缴费额+利息+政府补贴计算。
三、缴费申报与监管
- 缴费申报时间
- 企业需在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前完成缴费工资申报。
- 监管机制
- 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坚持安全规范、防惩并举原则,县级以上政府及相关部门建立联动执法机制,确保基金安全。
四、特殊群体政策
困难企业 :可申请缓缴或免收滞纳金。
灵活就业人员 :可自主选择缴费档次,缴费基数上限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
以上政策综合了2025年最新规定及此前政策延续性,具体执行以湖南省官方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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