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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合作医疗归哪个部门管理
有家健康网 2025-03-06阅读量:3238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城乡居民合作医疗的管理部门是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相关规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农合)已经划归至人社部管理,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居医保)一起,构成了我国三种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一部分。此外,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则负责新农合的具体实施和管理。因此,可以明确城乡居民合作医疗的管理主要归属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而卫生行政部门则承担具体的执行和监管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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