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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认定500万
有家健康网 2025-04-01阅读量:1736
一般纳税人认定中的“500万”指的是年应税销售额达到或超过500万元人民币。这个标准是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通知》(财税〔2018〕33号)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2号)等相关规定确定的。
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年应税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等多种类型的销售额之和。如果小规模纳税人在连续12个月(或按季纳税的连续4个季度)内的累计应税销售额超过500万元,就需要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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