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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新农合住院报销比例是多少
有家健康网 2025-03-31阅读量:8418
2017 年起,河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河南省城乡居民医保住院报销比例根据医院级别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 一级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报销比例为 85%,起付线为 150 元。
- 省内转诊:起付线为 1200 元,正常转诊(包括急诊、精神病)按相应级别医疗机构支付比例降低 10% 支付;非正常转诊按相应级别医疗机构降 20%。
还有一些特殊情况的报销规定:
-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参保居民患大病,在基本医保报销后,自己负担符合规定的住院费用超过 1.1 万元以上的部分,1.1 万元 —10 万元(含 10 万元)部分报销 60%,10 万元以上部分报销 70%,一年最高可报销 40 万元。
- 困难群众:住院除享受基本医疗费、大病医疗费报销外,个人负担符合规定的费用超过 3000 元的,3000—5000 元(含 5000 元)部分按 30% 报销;5000 - 10000 元(含 10000 元)部分按 40% 报销;10000—15000 元(含 15000 元)部分按 50% 报销;15000—50000 元(含 50000 元)部分按 80% 报销;50000 元以上部分按 90% 报销,没有封顶线。
- 重特大疾病:城乡居民如果患规定的 43 种重特大疾病(其中住院病种 33 种、门诊病种 10 种),在指定的医疗机构就医,按限价标准报销,不设起付线,县级、市级、省级医疗机构住院的报销比例分别是 80%、7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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