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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比例
有家健康网 2025-03-14阅读量:206
河南省农村合作医疗的报销比例如下:
- 乡(镇)卫生院医疗费报销比例 :
300元以下的,报销30%;
300元(不含)以上2000元以下的,报销70%;
2000元(不含)以上的,报销50%。
- 县级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费报销比例 :
500元以下的,报销25%;
500元(不含)以上10000元以下的,报销65%;
10000元(不含)以上的,报销50%。
- 二级医院医疗费报销比例 :
500元以下的,报销25%;
500元(不含)以上10000元以下的,报销55%;
10000元(不含)以上的,报销50%。
- 三级医院医疗费报销比例 :
1000元以下的,报销20%;
1000元(不含)以上10000元以下的,报销45%;
10000元以上(不含)的,报销40%。
- 门诊报销比例 :
村卫生室、卫生所报销比例60%;
镇卫生院报销比例40%;
二级医院报销比例30%;
三级医院报销比例20%;
镇级合作医疗门诊报销限额5000元/年。
- 大病补偿 :
- 参加合作医疗的住院病人一次性或全年累计应报医疗费超过5000元以上分段补偿,如5001-10000元补偿65%,10001-18000元补偿70%。
建议:
选择合适的医疗机构 :根据病情和治疗需要选择合适的医疗机构,以最大化报销比例。
注意药品和检查项目 :部分药品和检查项目可能不在报销范围内,需提前了解相关政策。
及时办理报销手续 :确保在就诊后及时办理报销手续,以免影响报销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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