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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二级医院住院的起付标准
有家健康网 2025-03-31阅读量:8813
退休人员二级医院住院的起付标准如下:
首次住院
- 县级(含一级、二级、三级)或市级二级医院:300元
- 市级三级或省级二级医院:600元
- 注:不同来源存在差异,部分明确二级医院统一首次起付标准为500元。
多次住院
- 第二次住院:按首次标准的50%执行(即首次为500元时,第二次为250元),或直接调整为400元;
- 第三次住院:起付标准降至300元,部分政策规定第三次及之后住院不再设置起付线;
- 第四次及以后住院:部分政策维持200元,或完全取消起付线。
其他说明
- 起付标准可能与医院具体级别(如市级二级、县级二级)相关;
- 年度内起付线可能逐次降低,例如从500元→400元→300元→200元。
建议结合所在地区政策及医院实际分级确认具体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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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地址:厦门市湖里区湖里大道3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