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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医保异地就医流程
有家健康网 2025-03-31阅读量:4748
东莞医保异地就医流程主要包括备案、选定点和就医结算三个步骤,具体如下:
- 备案:
- 备案人群: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异地转诊人员、临时异地就医人员(门诊急诊人员等)。
- 备案材料:异地安置退休人员需提供参保人户口簿首页和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或《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备案个人承诺书》等;异地长期居住人员需提供户口簿首页和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或居住证,或《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备案个人承诺书》等;常驻异地工作人员需提供参保地工作单位派出证明、异地工作单位证明、工作合同任选其一或《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备案个人承诺书》等;异地转诊人员需提供《广东省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备案地转出医院转院证明原件等。
- 备案方式:线下可在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前台办理;线上可通过 “粤医保” 和 “粤省事” 微信小程序、国家医保服务平台 APP 等渠道申请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其中,异地转诊人员目前只能到经办机构前台办理。非急诊且未转诊的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免备案,在已接入异地就医结算平台的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可直接现场医保结算。
- 选定点:参保人需选定已接入异地就医结算平台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无需选点,仅需选定地市)。参保人可通过 “粤医保” 小程序查询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
- 就医结算:参保人在选定的医疗机构进行异地就医时,应当主动表明参保身份,出示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等有效凭证。异地就医结算时,按照 “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 的原则进行报销,参保人只需结清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属于医保基金支付的费用,由医保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按照规定支付。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在医院进行现场医保结算的,可全额自费后一年内提交相关资料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零星报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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