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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麦积区合作医疗报销比例
有家健康网 2025-03-14阅读量:8819
门诊和住院报销比例
天水市麦积区的合作医疗报销比例如下:
- 门诊报销比例 :
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60%
乡镇卫生院:40%
二级医院:30%
三级医院:20%
- 住院报销比例 :
乡镇卫生院:
0-300元:60%
300元以上:55%
县级医院:
0-300元:30%
300元以上:40%
县外医院:
0-20000元:20%
20000元以上:35%
特定慢性病人在村级直接报销点就诊的按村级门诊报销比例报销,在乡镇及以上医疗机构就诊(县外就诊需转诊)的,凭《就诊证》按不同医疗机构的住院报销比例报销
- 其他相关规定 :
年度个人补偿总金额封顶线为6万元
参加妇幼保健保偿的孕产妇,按医疗机构住院比例报销。未参加妇幼保健保偿的孕产妇住院分娩不报销
2期以上高血压病(含2期)、心脏病合并心功能不全、饮食控制无效的糖尿病、肝硬化失代偿期、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慢性支气管炎、精神病维持治疗期、慢性肾功能衰竭的血液透析、腹膜透析、器官移植的抗排斥治疗、再生障碍性贫血、白血病等11种特定慢性病人在村级直接报销点就诊的按村级门诊报销比例报销,在乡镇及以上医疗机构就诊(县外就诊需转诊)的,凭《就诊证》按不同医疗机构的住院报销比例报销
建议:
建议患者在就诊时携带相关证件,如《就诊证》,以便在乡镇及以上医疗机构享受更高的报销比例。
患者应了解并充分利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相关政策,以最大限度地减轻医疗费用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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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时间(全年无休)8:00-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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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地址:厦门市湖里区湖里大道3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