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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生育险异地报销
有家健康网 2025-03-30阅读量:543
可以
根据浙江省相关规定,生育保险异地报销需满足以下条件并办理相应手续:
一、异地报销条件
- 参保要求
需连续缴纳生育保险满12个月(部分地区要求10个月);
- 参保状态
报销时需处于正常参保状态;
- 异地就医备案
需在异地生育前办理生育保险异地登记备案手续。
二、报销流程
- 异地就医备案
携带身份证、结婚证、生育证(或《计划生育服务证》)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备案;
部分地区需提供异地医院资质证明及费用明细。
- 医疗费用垫付与报销
异地就医时个人先垫付10%费用,剩余部分凭发票、费用清单、病历等材料申请报销;
报销周期通常为就医后90日内。
三、所需材料
- 基础材料
身份证及复印件;
结婚证及复印件;
生育证或《计划生育服务证》;
医疗费用发票及明细清单;
住院病历或出院小结。
- 特殊情况补充材料
复通手术需提供再生育服务证;
流产需提供流产诊断证明及费用明细。
四、报销比例与待遇
报销比例通常为80%-100%,具体由当地政策规定;
生育津贴按职工本人工资计算,与缴费基数挂钩;
部分地区将一次性营养补贴纳入报销范围。
五、注意事项
- 地区差异
具体材料及流程可能因城市政策不同存在差异,建议提前咨询参保地医保部门;
- 报销时效
需在就医后90日内申请报销,逾期可能影响待遇;
- 代办要求
若委托他人办理,需提供代办委托书及双方身份证。
以上信息综合自浙江省医疗保障政策及各地实践案例,具体操作前建议通过当地医保官网或热线确认最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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