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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1995年社保缴费标准
有家健康网 2025-03-30阅读量:1428
吉林市1995年的社保缴费标准如下:
- 养老保险 :
城镇职工:单位缴费20%,个人缴费8%。
原综保本市户籍劳动者:单位缴费12%,个人缴费8%。
非成都农村户籍人员:单位缴费12%,个人缴费8%。
- 医疗保险 :
城镇职工:单位缴纳6.5%,个人缴纳2%。
原综保本市户籍劳动者:单位缴纳6.5%,个人缴纳2%。
非成都农村户籍人员:单位缴纳2.5%,个人不缴纳。
- 生育保险 :
- 单位缴纳0.6%,个人不缴纳。
- 失业保险 :
- 单位缴费2%,个人缴费1%。
- 工伤保险 :
- 一类行业0.6%,二类行业1.2%,三类行业2%。
这些标准反映了1995年吉林市社保缴费的详细构成,涵盖了主要的保险类型和缴费比例。需要注意的是,这些数据是基于2024年之前的最新信息,具体的缴费标准可能会随政策调整而有所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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