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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特殊病种报销比例
有家健康网 2025-03-30阅读量:4431
云南省特殊病种报销比例根据病种类型、缴费档次及医疗机构级别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门诊特殊病报销比例
城乡居民门诊特殊病
报销比例:50%
适用范围:高血压、糖尿病等23种慢性病及30种特殊病种,需通过门诊慢特病备案。
职工门诊特殊病
报销比例:85%(基础比例)
年龄调整:年满50岁起每5岁增加2个百分点(最高100%)。
二、门诊慢性病报销比例
普通门诊 :二级以下定点医疗机构50%,二级及以上25%;
门诊慢特病 :年累计起付线1200元后,报销比例70%(封顶线与住院封顶线合并计算)。
三、其他说明
报销限额 :
单病种年累计报销限额约2000元,多种疾病每增加一种病种约增加1000元,总额不超过5000元;
职工医保门诊特殊病年累计起付线按三级医疗机构标准执行,报销比例90%。
政策调整 :
2023年新增7种门诊特殊病(如克罗恩病、肌萎缩侧索硬化等),城乡居民门诊特殊病病种增至24种;
中医优势病种在DRG付费基础上可享额外10个百分点的报销优惠。
注意事项 :
需定期备案病种及用药目录;
自费部分由财政补助,具体比例可能因地区而异。
以上信息综合了云南省医保局最新政策文件及权威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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