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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目录与医保目录的比较
有家健康网 2025-03-30阅读量:2322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药目录)与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医保目录)是我国医药保障体系中的两大核心目录,两者在功能定位、遴选机制和保障范围上存在显著差异,具体比较如下:
一、定义与制定主体
基药目录
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主导,联合多部门发布,属于医疗机构药品配备的强制标准。
2018年调整后收录685种药品(西药417种、中成药268种),覆盖基层医疗机构100%配备要求。
医保目录
由国家医疗保障局制定,根据医保基金承受能力调整,是医保报销的依据。
2021年发布2800种药品(含谈判药品221种),覆盖住院、门诊等医保支付范围。
二、核心功能与目标
基药目录
优先保障安全有效、经济适宜的药品供应,促进分级诊疗和基层用药公平可及。
实行"零差率"销售,通过集中带量采购降低价格。
医保目录
明确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平衡药品临床价值与费用效益,减轻患者自费负担。
设立甲类(全额报销)、乙类(部分报销)分类,控制药品费用增长。
三、药品遴选标准与机制
基药目录
遵循"防治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使用方便、中西药并重、基层可配备"原则。
通过全国统一谈判机制纳入创新药(如2023年新增108种)。
医保目录
以临床必需性为核心,结合药品安全性、有效性及医保基金支付能力评估。
每年进行动态调整,2020年新增221种谈判药品。
四、保障范围与价格政策
基药目录
覆盖基层医疗机构全部用药,其他医疗机构需按比例配备。
政府通过财政专项经费或医保基金保障供应,优先纳入医保报销甲类。
医保目录
覆盖住院、门诊等所有医保支付场景,未纳入基药目录的药品可能仅限乙类或自费。
实施"双目录"联动机制,基药优先纳入医保报销。
五、目录更新与动态管理
基药目录
更新频率较高(如2018年),原则上各地不得增补新药。
2021年新增抗肿瘤、儿童用药等12种,聚焦重大疾病保障。
医保目录
更新周期较长(如2005、2007年调整),2020年新增221种谈判药品。
根据临床需求和医保基金状况动态调整,如2021年将新冠治疗药纳入医保。
总结
基药目录是医保目录的子集,两者共同构成我国药品保障体系。基药目录通过强制配备和价格管控保障基层用药可及性,医保目录则通过医保报销政策减轻患者负担。未来两者将进一步加强联动,形成"基本药物优先纳入医保、医保动态调整价格"的协同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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