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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医保住院报销规定
有家健康网 2025-03-30阅读量:4626
河南医保住院报销的规定如下:
1. 起付标准
根据医疗机构的不同级别,起付标准也有所不同:
-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包括乡镇卫生院):起付标准为200元。
- 一类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为300元。
- 二类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为600元。
- 三类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为900元。
2. 报销比例
报销比例与参保人员的身份和医疗机构级别有关:
- 在职人员:最高报销比例为95%,最低报销比例为88%。
- 退休人员:最高报销比例为97%,最低报销比例为93%。
3. 报销范围
医保报销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类费用:
- 1.基本医疗保险药品报销:甲类药品:全国基本统一,能保证临床治疗基本需要的药物,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给付范围,并按基本医疗保险的给付标准支付费用。乙类药品: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自身情况调整,这类药物先由职工支付一定比例的费用后,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给付范围,并按基本医疗保险给付标准支付费用
- 2.基本医疗服务设施报销:报销范围包括住院床位费或门(急)诊留观床位费。不纳入报销范围的项目包括:就(转)诊交通费、急救车费、空调费、电视费、电话费、婴儿保温箱费、食品保温箱费、陪护费、护工费、洗理费、门诊煎药费、膳食费、文娱活动费以及其他生活服务费用
- 3.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报销:临床诊疗必须、安全有效、费用适宜的项目。由物价部门制定了收费标准。由定点医疗机构为参保人员提供的定点医疗服务范围内
4. 其他报销范围
- 抢救期间医疗费用:原则上按医保标准执行,但需对合理的、必要的自费药品和进口药品等进行审核。
- 住院期间医疗费:包括床位费、治疗费、护理费、手术费、检查费等,但需根据医保方案进行审核,与伤情无关的费用不予赔付。
- 康复理疗费:按当地医保标准执行,原则上不得超过规定项目数量,医保范围以外的康复理疗不予赔偿。
- 救护车费:按当地卫生部门及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计算。
- 续医费:必须在出院证明或诊断证明上主管医生有记录需要继续治疗或定期复查或记录了后续治疗费用,同时被保险提供的赔偿支付凭证上记录已经支付了后续费用的才可审核续医费
5. 二次报销
河南省总工会发布的《关于在全省深入开展职工互助保障工作的通知》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员工,如果生病住院,在医保报销后,没有报销的部分可以二次报销。报销比例为省内就医60%,省外就医50%,每年最高可二次报销10万元
6. 家庭病床服务
河南省部分地区开展了家庭病床服务试点,参保人员因病情需要建立家庭病床的,医保基金按住院报销相关政策及待遇标准支付相应医疗费。
总结
河南医保住院报销的具体标准因地区和医疗机构级别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但总体上遵循上述原则。建议参保人员在就医前详细了解当地的医保政策和报销流程,以便更好地享受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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