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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职工慢病补助标准
有家健康网 2025-03-30阅读量:9074
河南省职工慢性病补助标准因具体病种不同而有所差异,以下是一些常见慢性病的补助标准:
省直职工
- 门诊规定病种统筹基金支付限额:
- 高血压病(伴靶器官损害):200元/月。
- 糖尿病:200元/月。
- 类风湿性关节炎:300元/月。
- 冠心病(非隐匿性者):240元/月。
- 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非隐匿性者):240元/月。
- 急性脑血管病后遗症:200元/月。
- 帕金森氏病:200元/月。
- 强直性脊柱炎:200元/月。
- 系统性红斑狼疮:200元/月。
- 慢性丙型肝炎:2600元/月。
- 肝硬化(失代偿期):200元/月。
- 慢性肾功能不全(腹膜透析):6000元/月。
- 慢性肾功能不全(血液透析):7000元/月。
- 慢性肾功能不全(非透析治疗):360元/月。
- 异体器官移植(手术后第1天至第365天):5600元/月。
- 异体器官移植(手术后第366天至第730天):4000元/月。
- 异体器官移植(手术后第731天至731天以上):3200元/月。
- 再生障碍性贫血:1250元/月。
- 结核病(支付有效期最长8个月,支付费用不含国家免费治疗):100元/月。
- 艾滋病抗机会性感染:200元/月。
- 恶性肿瘤(康复治疗):300元/月。
- 恶性肿瘤(放化疗):60万/年。
- 精神病:150元/月。
- 癫痫:150元/月。
- 肺源性心脏病:150元/月。
- 肾病综合征:200元/月。
- 甲状腺功能亢进:200元/月。
- I型糖尿病(限支付胰岛素费用):400元/月。
- 门诊规定病种统筹基金支付限额:
南阳市职工
- 门诊规定病种统筹基金支付限额:
- 高血压病(伴靶器官损害):200元/月。
- 糖尿病:200元/月。
- 类风湿性关节炎:300元/月。
- 冠心病(非隐匿性者):240元/月。
- 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非隐匿性者):240元/月。
- 急性脑血管病后遗症:200元/月。
- 帕金森氏病:200元/月。
- 强直性脊柱炎:200元/月。
- 系统性红斑狼疮:200元/月。
- 慢性丙型肝炎:2600元/月。
- 肝硬化(失代偿期):200元/月。
- 慢性肾功能不全(腹膜透析):6000元/月。
- 慢性肾功能不全(血液透析):7000元/月。
- 慢性肾功能不全(非透析治疗):360元/月。
- 异体器官移植(手术后第1天至第365天):5600元/月。
- 异体器官移植(手术后第366天至第730天):4000元/月。
- 异体器官移植(手术后第731天至731天以上):3200元/月。
- 再生障碍性贫血:1250元/月。
- 门诊规定病种统筹基金支付限额:
河南省不同地区的职工慢性病补助标准在病种和补助金额上存在一定差异,但总体上都旨在为患有慢性病的职工提供一定的医疗保障和经济支持,以减轻他们的医疗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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